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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人文社科)的通知

    编辑: 发布时间:2013-04-11 点击:


     

     

     
    校各有关单位:

      教育厅2013年度学科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1、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
      2、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3、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人文社科类)项目;
      4、教育科学重大项目;
      5、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建设项目;
      6、政策咨询项目;
      7、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8、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项目。

      二、项目申报方式及要求
      本次项目通过网上申报(网址:http://202.116.224.17),系统开放时间为4月12日(申报流程具体参见《2013年学科建设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流程》(附件1))。
       (一)人文社科重大攻关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为具有正高级职称的在职人员;
      (2)主持人由在人文社科研究领域居国内领先水平的知名学者,特别是优秀中青年学术带头人担任,如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教育新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称号获得者;部、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主要学术带头人;珠江学者等;
      (3)课题组骨干成员由居国内领先水平的学术研究群体构成;
      (4)在研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5)新项目应拥有对重大攻关项目开展研究必备的条件(如相关研究机构等);
      2、选题:申请人可在选题指南范围和框架内自选切入点和论证角度,自拟题目(附件2:《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申报指南》);
      3、项目要求
      (1)项目应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主攻方向,体现有限规模和突出重点的原则;
      (2)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跨部门和跨地区的联合攻关,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有望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3)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4、申报限额:我校限报2
      5、材料提交: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投标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投标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投标书》(附件3)一式2份、《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二)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1)在研教育厅科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新项目;
      (2)科研管理专项,面向全校中青年科研管理人员,主要资助科研管理人员针对当前高校科研管理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开展系统研究。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不能申报。
      2、选题:申请人要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和未来发展的需要,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和后国际金融危机下所面临的挑战、机遇等热点、难点问题展开研究。基础研究要注重理论前瞻性,应用研究要注重社会服务性;重点资助与“2011计划”、“四重”建设、繁荣哲学社会科学、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等有关的问题研究;
      3、项目要求: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4、申报限额:我校限报 4 ;科研管理专项不占用以上名额,限报1项。
      5、材料提交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申请评审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评审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附件4)一式2份、《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三)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育苗工程)项目
      1、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未获得过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资助;
      (2)申请人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及以下职称,课题组成员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9周岁
      2、研究期限:项目一般在2年内完成,起始时间统一为2014年1月;
      3、项目要求: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4、申报限额:我校限报5
      5、材料提交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版、附件5)一式2份,《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四)教育科研重大项目
      1、申请人要求:
      (1)项目主持人具有高级职称,在本领域内具有较高学术地位和声望,学术梯队结构合理,且具有较雄厚的研究基础,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充分的资料准备与合作精神,带头人和主要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周期内有充足的研究时间;
      (2)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凡承担我厅重点、重大项目尚未结项的主持人一律不得申请。按规定予以撤项的项目负责人,未满三年也不得申请。
      2、项目要求
      (1)教育科研重大项目应按照《2013年广东省教育科研重大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0)所列示的课题进行选题论证。具有明确的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2)项目主持人要实事求是地确定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提倡以研究咨询报告作为成果形式;
      (3)重视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科、跨学校和跨部门的合作研究,鼓励与教育行政部门合作,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力争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
      (4)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须给予不少于1:1的经费配套。
      3、申报限额:限申报1
      4、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附件11)一式2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五)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项目
      1、申报人员要求:
      (1)具有管理能力较强的学术带头人以及素质较好、结构合理的科研队伍;
      (2)已承担省教育厅的平台或项目且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
      2、项目要求
      (1)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是利用自然科学的实验方法、设备等手段或哲学社会科学自身的实验方法、手段来解决哲学社会科学的重大问题的重要基地。其主要任务是针对哲学社会科学学科发展前沿和国家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和方向,开展创新性研究;
      (2)所申报的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须依托省级重点学科,符合我省优先发展的学科和领域, 体现广东优势和特色;属于校级重点研究平台,并已运行和对外开放两年以上;
      (3)研究方向有广泛应用前景,有创新思想和能力并具有特色,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取得较好的科研成绩,有明确的近、中、远期目标,在该领域有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研究开发项目的竞争能力;
      (4)具备培养高级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的能力;
      (5)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具有稳定的实验人员队伍与固定的实验用房。设备条件具有先进性和开放性,实验方法具有创新性;
      (6)所在单位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的建设,且须提供不少于1:1的配套经费,并每年提供不少于30万元的运行经费。申报平台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平台不超过80万元的资助经费;
      (7)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的建设期一般为三年;
      (8)凡在同一主体学科内已建有国家、部委或省立项建设的平台,不得申报。
      3、申报限额:限报1
      4、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附件6)一式6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六)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建设项目
      1、项目要求:
      (1)申报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建设项目必须是我省高校主办并公开出版发行,且具有国内统一连续出版刊号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刊物;
      (2)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办刊宗旨,遵循学术规范;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大的学术影响,近年来推出一批具有原创性和创新性的学术成果,在学术界有较高的知名度;
      (4)具有较深厚的人文社会科学基础、较强大的学术研究队伍和学科优势;
      (5)注重编辑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编辑队伍;
      (6)入选或曾经入选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及其扩展版或者北大中文核心期刊;
      (7)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5万元的资助经费。所在高校须按不低于1:1的比例配套。
      2、申报限额:限额为1
      3、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书、本期刊入选CSSCI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近3年所刊载的论文中引用率最高的5篇文章及引用证明。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建设项目申请书》(附件7)一式6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本期刊入选CSSCI或北大中文核心期刊的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近3年所刊载的论文中引用率最高的5篇文章及引用证明纸质版一式2份。
      (七)政策咨询项目
      1、申请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原则上需有高级职称,在该研究领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投入项目研究工作;
      (2)研究队伍结构合理、稳定,在该研究领域有良好的研究基础;
       2、项目要求:
      (1)政策咨询项目要求立足实践、面向决策,需围绕我省高等教育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合实际地出谋划策,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设性建议;
      (2)政策咨询项目研究时间不超过两年,成果形式为研究报告,不以论文、著作的产出作为重点。项目成果要求质量高、应用性强、务实科学、时间快,要有前瞻性,争取在第一时间做出研究成果,第一时间服务决策;
      (3)项目申报需根据《2013年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指南》(附件8)进行选题论证。要求突出政策研究的特色,明确研究目标和主攻方向,明确拟提出的政策建议,说明可能产生的政策影响,论证严密,研究思路清晰,研究方法可行;
      (4)为增强政策咨询项目的实效性,发挥各类研究会(协会)的咨询参谋作用,政策咨询项目申报采取组织申报的形式,由研究会组织相关高校围绕申报指南联合攻关。政策咨询项目须有相应研究会推荐函件
      (5)申报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经费。
      4、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项目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高校政策咨询项目申请书》(附件9)一式2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八)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项目
      1、申报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备良好外语沟通能力、具有承担国际合作科研项目能力,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从事本领域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项目组有一支高水平、国际化、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2)项目申请人如已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资助且未结题的,不得再申请新的项目。
      2、项目要求:
      (1)申报单位须与一个以上明确的国(境)外合作机构(填写名称时须注明国别或地区)建立合作平台,要求国(境)外合作方为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其在合作领域科研实力强;双方已有良好合作基础,至少合作2年以上,申报单位须在申报书中简要介绍与国(境)外合作方的以往合作情况与进展;合作机构须有相应的经费或技术投入
      (2)合作项目必须依托合作平台同时申报,要求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研究内容、方法和技术路线切实可行,应用前景和经济、社会效益良好,对学校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有较大的促进作用。申报的哲学社科类合作研究项目要着眼于解决广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着眼于积极推动中华学术搣走出去攠,推出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成果;
      (3)申报合作平台要注意积极稳妥、安全可控、以我为主的原则,合作研究和各项学术活动要把好思想关,防范国外敌对势力的价值倾向和意识形态的渗透;
      (4)申报时需提供正式签署的与国(境)外合作机构进行合作研究的合同或协议中外文原件,其主要内容必须包括:明确外方以何种形式投入(需填写折算人民币金额)、知识产权归属、合作方式、合作内容及预期目标、研究团队结构状况、需有一个以上外方成员参加、双方负责人签名、中方单位加盖公章。双方电子邮件及书信确认函不能作为合作合同或协议
      (5)申报的合作平台和合作项目经评审确定立项资助的,省学科建设专项资金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助经费,项目所在高校和合作单位须分别给予不少于1:1的资金配套(外方可含折算配套数)。在同等条件下,配套经费比例高的,予以优先考虑。(申请书须附有明确的自筹经费和使用情况说明、或经费承诺证明原件)。
      3、申报限额:限额为1
      4、申报材料:
      (1)请申请人于4月17日前将申请书一份交到科研处作形式审查;
      (2)4月24日前网上上传申请书同时向科研处提交A4纸双面打印的《广东高校国际暨港澳台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申请书》(附件12)一式2份(原件)、《广东省高等学校学科与专业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附件13)一式2份。

      联系人:黄玉梅 卓燕淳
      联系电话:86502563

     

    附件1:2013年学科建设资金项目网上申报流程.doc

    附件2: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3: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投标书.doc

    附件4: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评审书.doc

    附件5:广东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doc

    附件6:广东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

    附件7:广东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期刊建设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8:2013年政策咨询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9:广东省政策咨询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0:2013年广东省教育科研重大项目申报指南.xls

    附件11:广东省教育科研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12:广东高校国际合作创新平台项目(社科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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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版权所有 汕头大学科研处